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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这一年】找准定位 狠抓落实 用“三有”争创推动榆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检察 2022-06-19

自“三有”争创活动开展以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审慎研究、迅速部署,将市检察院党组部署的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起步年”作为贯彻“三有”争创活动的具体部署,细化措施、明确方向,扎实推进榆林检察工作提升站位、全面进步,全力打造“榆检品牌”。




这一年,他们明确目标“有进步”

检察业务迈上新台阶。在省检察院通报的2021年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榆林市检察机关进入全省前3位、前8位的分别有17项、45项,其中集中体现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民事抗诉改变率、公益诉讼案-件比等11项数据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其中,技术案件共办理2231件,办结率100%,办案量居全省第一方队。全市检察机关集体受省级以上表彰27次,干警个人受表彰23人次,其中,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选报的2件案例被最高检发布为典型案例。


基层院建设实现新突破。创立“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的“点线结合”工作机制,力争13个检察院和各业务条线都有进步、走在前、不掉队。其中,榆阳区检察院、定边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绥德、子洲两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同时,市检察院对佳县检察院开展了“支部结对帮扶,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力推动其早日“脱薄争先”。经过不懈努力,该院检察业务数据由2020年的综合评价最末位进步为中游位置,同时,配备了1名党组副书记、2名副检察长,调入2名干警,人员力量显著增强。




这一年,他们放眼全局“有站位”

服务全局贡献突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共起诉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315件408人,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91件1172人。其中,靖边县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刘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追赃挽损1291.072万元。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1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54件,立案113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3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08件。扎实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共寻访革命旧址372处,寻访1495人次,对米脂杨家沟、定边长征革命旧址等369处革命遗址和168处革命文物进行了有效保护。其中定边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征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保障民生亮点频现。扎实开展“四个最严”专项活动,织密维护食药安全的“保护网”;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200项服务措施,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700余件。全力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共办理相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涉及农民工44人次,追回工资493781元。共接收各类群众信访540件,回复率达到100%,扎实攻坚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共计解决信访积案7件,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共计开展259件,当事人、行政单位认可听证意见的平均比例达到99%。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6件,发放救助金206.7万元。另外,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普法227次,积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21个工作机制,精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这一年,他们培树典型“有品牌”

聚焦首创性,着力选好用好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为有效解决司法警察警力不足问题,榆林市检察机关招录了55名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首开全省规模性招录辅警先河,相关经验做法被正义网转发,被最高检评为“特别值得学习借鉴的文章”。1至11月,全市两级院司法警察共协助检察官办案203件365人,出警439人次,与2020年相比,同比增加44%;共送达各类法律文书910余件次,同比增加18%,助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聚焦实效性,严格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出重拳、下猛药,根治“六大顽瘴痼疾”,共筛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872件;发现违法问题案件140件(均为减刑案件),已全部纠正并整改;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2件21人,位列全省第一。相关工作经验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分享,得到了上级机关和领导的肯定,在全省进行推广。 


聚焦代表性,努力形成榆林检察特色工作集群。榆阳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探索创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模式;横山区检察院、神木市检察院、府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中保护长城工作被《人民日报》、最高检网络平台、《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定边县检察院公益林基地荣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靖边县检察院深耕细作打造出各类典型案例5件,其中“邹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禁毒优秀案例。



接下来,榆林市检察院将继续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巩固提升“三有”争创活动成效,以“一年起步、两年攻坚、三年决胜”为目标,持之以恒促进步、一以贯之提站位、精益求精树品牌,奋力实现检察工作优化升级、全面发展,为推动榆林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高质量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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